互联网贷款监管再升级

日期:2021-02-23 来源:财联社

根据2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这相当于“卡住”了地方法人银行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区域经营贷款业务的“脖子”。而在新规之前,一些地方法人银行通常依靠互联网贷款的形式变相突破了跨区域经营限制。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监管此举在于推动地方中小银行回归本源,服务本地经济,同时避免其利用互联网渠道突破跨区域经营的限制,因无法自主进行风控而积累风险。

此次新规给互联网贷款划出了三条明确的红线:商业银行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新规明确这三项比例,地方监管机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相当于有了一个抓手。”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表示,监管的规定越明确就越有针对性;含糊不清可能造成各地执法的标准不一,产生的影响比较大,例如可能存在跨区套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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